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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检察:司法救助,打通检民关系“最后一公里”
记者 郑涛
11月17日,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中敏,副检察长易朝阳陪同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张志雄副检察长一行赴辰溪县小龙门乡小龙门村踏访村书记谢某某,并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谢某某是辰溪县小龙门乡小龙门村的书记,在处理村民杨某的农田被雨水冲毁一事中,引起杨某不满,杨某携带杀猪刀闯入谢某某家中,将谢某某夫妻二人砍成重伤,谢某某一家为此花费17余万元,刑事案件医疗费用医保不能报销,杀人犯杨某又无钱赔偿,谢某某夫妻二人重伤后失去劳动能力,原本生活无忧的一家人,陷入身体和经济的双重危机。
这起故意杀人案在该县各乡村引发轰动,村干部纷纷到乡政府反映“以后不敢讲公话,不敢坚持原则了”,尤其是得知谢某某医药费未得到分文赔偿后,村干部更是心生畏惧“不仅要为公事挨痛,还要自己贴钱疗伤,这样的工作真不敢干了。”案发后,辰溪县委、政府对该案高度重视,县政法机关对杀人犯杨某从快从严予以依法打击,谢某某医药费乡政府多方筹集解决了部分资金,但医药费的缺口仍然很大,在得知检察机关还有救助渠道,谢某某夫妻便向辰溪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救助申请,县检察院立案后,基于本案所需救助金额大,上报给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又呈报给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是启动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司法救助。
谢某某收到了救助决定书,拿到了10万元的救助金,非常感动,他将用这笔救助金还清欠款,安心生活,继续努力工作。
该乡党委书记李永海也是万分激动,他说检察机关对谢某某的救助力度,是检察机关对基层干部的关心落到了实处,让基层干部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工作。
张志雄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的救助工作还在起步阶段,检察机关将通过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提升检察形象,拉近检民距离,让群众不仅看到法律的力度,更看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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