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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老太太九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控告其为黑恶势力邱建新减刑七年!
邱建新案是2018年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后,中央督导组、湖南省委巡视组、娄底市纪委重点挂牌、重点督导的涉黑涉恶案子。案子通过涟源市公安两次侦查,异地冷水江检察院起诉、冷水江法院一审判决:邱建新以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决19年有期徒刑,是罪有应得!而娄底市中院(2023)湘13终174号二审判决,把一审法院认定的一个重要罪名诈骗罪予以撤销,改判为12年有期徒刑,为邱建新脱罪7年。为此,我们提出以下质疑:
1、中央开展的扫黑除恶是回应人民期待、巩固政权根基、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治权威的大事。请问娄底中院是站在黑恶势力一方?还是站在受害者、人民的一方?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一审法院三家办案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诈骗罪,被娄底中院彻底否定,也是否定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大量、辛苦的侦查、起诉工作,这是否经得起法律事实、历史的考验?
3、公检法办案机关办案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娄底中院否定了公安、检察的工作,不怕前面两办案机关抗议?或娄底中院又是如何协调“摆平”的?
4、娄底中院取消邱建新的诈骗罪构成,导致刑事案子变为民事纠纷,并接踵而来邱建新家属“发难”提起起民事诉讼,法院马上立案,娄底中院是保护非法利益?还是保护合法利益?
5、调取案卷是当事人或委托律师最起码的基本权利,而我的代理律师,去娄底中院调取邱建新刑事案卷,为什么娄底中院以种种理由不予调取?
6、被贵院成功地从刑事转为民事即民间借贷案件后,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认定确是错案裁决书(2021)(湘民监53号)娄底中院不进行自纠,还妄图“死扛”,究竟是为了什么?
7、肖亮兵家属寻求检察院法律监督。希望检察院启动抗诉维护公平正义时,检察院工作人员说:“法院是天,你们去北京上访吧”,娄底中院是之前与检察院沟通了?还是法院真的是天?不受法律制约了?施加压力?导致检察院不敢正常行使法律监督权。
8、邱建新案在娄底中院产生“逆转”,这中间是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吗?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请你们扪心自问?!
9、“事出反常必有妖”!当时并深挖切查了邱建新在公安系统的“保护伞”——涟源市公安局副局长“廖向阳”。二审历经18个月,超期限审理、宣判,这中间发生了多少“故事”,邱建新案是否还有更大的保护伞?这与中央扫黑除恶精神除恶务尽、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是否相符合?
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什么在娄底中院会成了一句空话。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当下,娄底中院为黑恶势力重罪轻判,受害者亡灵和活着的孤儿寡母都在呐喊:我们的公平公正到底在哪里?!请娄底中院给我们一个答案,否在我们会一直合法上访直到北京寻求公平正义。
(一审判决部分内容)
(一审判决部分内容)
(二审判决部分内容)
(二审判决部分内容)
(二审判决部分内容)
(深受其害、牵连的我)
控诉人:受害者肖亮兵母亲王伍香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 当代法治网 原标题:老太太九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控告其为黑恶势力邱建新减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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