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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检察:一次不起诉,情暖两个家
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周智星 林江月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件事情能圆满解决,事情发生后我想着没钱赔坐牢也认了,就是放心不下我大哥和两个女儿,不晓得他们怎么生活。总之感谢检察官为我的案子到处奔走调查,这不单救了我,更是救了我一家人。”近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冷市镇文昌村,在村干部、被害人律师和驻冷市镇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官叔叔,我爸爸以后可以回家陪着我和妹妹吗?我一个人害怕。”黄某某上初一的大女儿怯生生的问,得到肯定答复,她和妹妹脸上都扬起了笑容,紧紧抱住黄某某。
随后,驻冷市镇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在现场就此案例为群众释法说理。
案发缘由
2019年11月12日的中午,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黄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在一交叉路口与崔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崔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黄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黄某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鉴定,崔某某伤情评定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在讯问黄某某的过程中,他对自己的过失行为非常后悔,自愿认罪认罚。与其他的交通肇事案相比,这起案子并不特别,但黄某某的家庭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黄某某妻子已离家出走多年,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需要抚养,另有身患残疾的兄长一直由他照料,一家人仅靠黄某某打零工每月不到2000元的收入维持生计。黄某某表示,他认罪认罚,但他连冷市镇医院的费用都没办法结清,巨额的赔偿金更是有心无力。
黄某某的悔恨和担忧检察官都看在眼里,也让检察官对这个案子更加谨慎。如果黄某某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他很可能会被判处实刑,而他一旦入狱,家中残疾的哥哥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将面临怎样的生活,他自己都不敢想象。由于黄某某被取保候审在家,为全方面掌握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决定到黄某某所在村委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
2020年4月,承办检察官驱车40公里来到了黄某某的所在的村委,寻找村干部、邻居深入调查核实黄某某的家庭情况和日常表现。
经了解,因为疫情,黄某某已失业,唯一的住房也已倒塌,现带着家人寄居在亲戚家,生活抓襟见肘。村上黄主任和村民均表示黄某某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热心参与村内事务,在村里人缘不错。
来到黄某某借住的亲戚家,检察官见到了他行动不便的哥哥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两个女儿因为疫情原因还没有开学,或许是家庭的原因从她们身上看不到小孩子单纯的快乐,反而心事重重的样子。知道检察院来人了,哥哥一直努力的挪到弟弟旁边陪着,一再请求检察官从轻处罚弟弟,承办检察官心情更加沉重。
案件出现转机
承办检察官带着黄某某来到事发地点,离黄某某借住的亲戚家仅200米远,周边邻居纷纷过来反映当时的情况。
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承办检察官想起审查案卷后发现的一个问题。案卷材料证明黄某某的摩托车驾驶证早已过期,属于无证驾驶,但案卷中并没有提及这辆新买的摩托车是否有购买保险.
检察官向黄某某及其家人提出这个疑问,并让他们仔细回忆当时购买摩托车的情况,旁边的一个邻居提醒黄某某,他买车的时候曾让同村的邻居帮忙买了一个保险。黄某某到家翻找出一张摩托车交强险的保单交给检察官,显示购买日期在本案事故发生前。这张有效保单,估计可以赔付12万。看到这张新出现的保单,承办检察官隐隐觉得事情或许有了转机。
矛盾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实地调查后不久,被害人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黄某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2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确保12万元的保险赔偿款早日到位。民事判决下来后,黄某某仍需赔偿崔某某8万余元。
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黄某某、当地村委及被害方沟通,最终双方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黄某某一次性赔偿崔某某48500元,被害方当场出具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黄某某的法律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此案是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件。通过检察官的人性化办案,及时修复了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赢得了当地村委及村民的一致点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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