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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市场监管局: 督查兴龙陵园殡葬价格,助推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通讯员 欧阳英 谭超
为促进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充分发挥“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管理”监管部门职能,7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明辉总工程师带队一行来到兴龙陵园就殡葬价格进行督查。
6月30日,吉首地殡葬改革全面启动,市政府《吉首市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自实施之日起,吉首户籍的公民自愿执行“两集中一统一”规定的,享受惠民殡葬奖补政策:非火化区群众自愿火化火葬免火化费,每例奖补3000元;经相关部门认定采取不留骨灰的方式进行生态安葬的每例奖补3000元;骨灰寄存在陵园的,免收前3年寄存费等。对城乡困难群众(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还实行愦体火化免火化费,愦体葬入公墓山惠民墓位的免收墓位费,葬入基本墓位的减半收取等优惠政策。
为了规范改革初期殡葬价格执行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吉首市市场监管局对照吉首市发改局《关于对吉首市殡葬服务价格和笔架山公墓墓位价格的批复》文件,对政府定价执行的三种火葬基本墓位价格:15125元/座、21625元/座、25762元/座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查看陵园部分涉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价格执行情况,核对了购买公墓合同、发票、结算清单等,对殡葬价格明码标价工作、食堂价格阳光公示进行了督查,对没有在醒目位置进行政府定价墓地价格及殡葬服务价格公示及食堂餐饮服务价格公示进行了当场指正。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要求陵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格收费,对政府优惠政策必须要严格不折不扣的“一站式”补偿到位,以最大优惠力度普惠便民。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下一步,吉首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做好兴龙陵园殡葬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殡葬投拆举报案件,开展殡葬价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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