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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检察院首次举行认罪认罚案量刑建议公开听证会

编辑:黎兴 发布时间:2020/10/04 来源:中国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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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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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在全新上线的沉浸式检察听证室内,就钟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举行公开听证会,首次对认罪认罚案是否向法院建议适用缓刑进行听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主持听证会。


经查,自202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无证储存狗尾草烟花,被醴陵市公安局予以查获、扣押。经鉴定,烟火药总药量达到构罪情节严重标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意见,该案可以适用缓刑。在审查起诉中,承办人另查明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曾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其家中有一儿子患有疾病需要照顾。


为了既能有力打击非法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醴陵烟花支柱产业,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罪从宽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承办民警、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当地镇政府打非办负责人等听证员,就该案是否建议适用缓刑进行听证。听证现场,承办人介绍了案情、证据、法律适用情况及其认罪态度和家庭情况,犯罪嫌疑人也做了陈述。后听证员到评议室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汇商,最终建议适用缓刑。最后,该院从法理、情理和事理等角度综合考虑对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认罪认罚案,签订了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场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阐述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爆炸物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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