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将迎重大变化,
利好3亿多参保人员!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在9月6日前提出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有几大亮点,其中包括:
门诊报销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单位缴纳医保费用不纳入个人医保账户;
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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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3亿人!职工医保将迎重大变化!个人账户拟可支付家人费用!
职工医保将迎重大变化,
利好3亿多参保人员!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在9月6日前提出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有几大亮点,其中包括:
门诊报销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单位缴纳医保费用不纳入个人医保账户;
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费用。
普通门诊纳入报销,
报销比例50%以上!
此次改革涉及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其中,门诊费用有望报销50%以上备受关注。
根据征求意见稿,
“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如果能够顺利推行,这项变化可以说是惠民的医保福利,连日常看病都能纳入报销范围,尤其对岁数大的老年人,需要经常去门诊拿药的慢性病患者,同时避免了门诊看病医保卡不够刷,小病住院大治的尴尬局面。
单位缴纳医保费用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此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发生变化。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那这些钱做什么用呢?用来加强门诊保障。
征求意见稿提出,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表示,
“以2019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为基数(统筹基金10005亿元,个账5840亿元)粗略估算,改革后个账只划入个人缴费部分,不再划入单位缴费部分,统筹基金将会增加2000亿元左右。统筹基金如此幅度的增加,显然为提高参保者保障水平、降低患者医疗负担提供了很大的可能。”
原来个人医保账户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个人账户也能负担部分家人的看病用药费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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