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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绽放的青春

编辑:ljh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中国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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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谭 文 革


1995年的正月上旬,组织上关心,提拔我去城区的石马山法庭任庭长。对于当时仅有27岁的我来说,那无疑是一副重担,然而当时我不愿去,因此前我在斗笠山法庭,那里离娄底近,我爱人在娄底工作,家在娄底。


后来主管副院长建国同志找我谈话,做工作,主要讲了三点:一是这系院党组的决定,我必须服从,并立马上任;二是我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不错,能胜任庭长职务,要有信心;三是年轻人意气风发、朝气蓬勃,正是扎实做事、建功立业之时,要我好好干。


也许今天有人不相信,可当时的社会风气确实好,我既未跑官,也没送礼,又前无人为我打招呼,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提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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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涟源城区共有三个人民法庭,即蓝田、荷叶、毛坪。


1994年下半年,全国县级撤区并乡,涟源的原荷叶区撤了,分为了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和三甲乡。于是人民法庭的名称及管辖区也随之变更和调整,荷叶法庭更名为石马山法庭,毛坪法庭更名为六亩塘法庭,蓝田法庭不变。


院党组宣布人事决定的第三天,我在不情愿中,正式走马上任了。


原荷叶法庭在原荷叶区机关内办公,原荷叶区机关在蓝田办事处的辖区,那里有个蓝田法庭,新的石马山法庭应去石马山镇办公,仍在原荷叶法庭处办公显然不行。


之前,涟源法院已与石马山镇党委沟通,初步确定石马山法庭的办公地点为马家境村部大楼的四楼,安排了几间房子。镇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柳正予同志陪我去察看了房子,情况很不理想,一是四楼没有自来水,二是四楼没有洗手间。


法庭工作人员不少,来的当事人多,那样的条件肯定不适应。我与老柳当即形成了共识,法庭只能另选地方办公,必要时就在适合的场所租几间房办公,每年租金由镇财政解决。


接下来的两天,我从镇政府附近到43车队沿石马山路和人民路,一路物色最适合的办公地点,最终看中了莲花广场附近一栋楼的二楼。此楼位于石马山路旁,二楼是个大套间,面积约180平方米,有5间房,中间是大客厅,另4间房与客厅相通。


我当时的布置思路是,客厅做办公室,可供两位法官办公,另四间房间,一间为庭长办公室,一间做审判庭, 一间做调解室,一间为我的临时卧室,若这样,那我真以庭为家了。


我陪老柳与房东老钟协商租房事宜,很快达成了协议,房租每年2400元,定租3年。


办公用房有了,办公必需的桌柜凳呢?我向法院做了汇报,建国同志和主管后勤的副院长进台同志表示支持,要我去新市场办公用品专店采购,费用由法院解决。


就这样,一切都准备好了,只等挂牌开张了。在热闹的鞭炮声中,我和老柳将石马山法庭的牌子稳稳挂上,石马山派出所、石马山镇司法所负责人和法庭的法官老吴、小邱,房东老钟等人鼓掌祝贺。新的石马山法庭正式办公了。


第一天,法庭就立了三个案件,一件民间借贷,那最简单,我分给助审员小邱办理;一件离婚纠纷,并不复杂,我分给审判员老吴办理;剩下的是相邻纠纷,比较复杂,由我办理。我如此分案,两位同事欣然接受。


从此我真正以庭为家了。我常骑自己的南雅125两轮摩托车,与同事们一起下乡办案,走村入户,或调查,或勘验,或调解,或执行,或回访。石马山60多个村、居委会都留下了我的车痕和脚印,留下了我和同事们的辛勤汗水。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涟源抢抓发展机遇,成立了经济开发区,位于石马山辖区。经济活跃,征地拆迁,厂房建设,引发的各类矛盾较多,党委政府一遇到法律方面的难题,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就会想起我。我列席过许多次的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过不少的法律参考意见,历任书记镇长很满意,因而把石马山法庭称为“贴心法庭”。


如经开区地税的强制收缴、石马山邮政支局的征地拆迁等,本不属法庭的工作职责和受案范围,因书记中夫、镇长执政同志的诚恳邀请,石马山法庭全力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多次带队前往并充当了主力军,该抓人时我就亲自抓,该破门时我就现场指挥破。许多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未留任何矛盾。


乌鸡坝红砖厂一案,当地7位拖拉机司机结伙垄断红砖和其它材料的运输,运费偏高,砖厂老板无法接受,多次向司法所、派出所及党委政府反映,但一直未处理好。后来矛盾激化,发生斗殴,砖厂无法生产,时间越来越长,损失很大。


书记、镇长均很着急,请求法庭受理红砖厂纠纷,镇里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我知道此事很复杂,7位拖拉机司机横蛮,砖厂老板也不好惹,案件处理难度大,我完全可以推掉的,一可推回镇里,二可向法院机关业务庭推,然而我未推,揽下了。


我带领两位法官,千辛万苦,绞尽脑汁,顶住压力,最终将案件依法公正判决。宣判后的当晚,7位拖拉机司机即被告来到法庭即我的住处,说要向我汇报,要我开门。我当时不到三十,勇敢刚毅,从未怕过谁,因而开了门。


7人进入法庭办公室,却不入座,团团围着我,高声大叫地指责我,说我判得不公,并对我进行人身威胁。夜晚,同事们回家去了,我家人不在身边,房东家住在三楼,不一定知道二楼的险情。情况确实危险,该怎么办呢?


退已无路可退,怕也无事于补,我虽配有手枪,但放在卧室里,我被围堵在客厅。我豁出去了,对他们厉声喝道:“你们干什么?想提要求或反映情况,就坐下来好好说,我要做记录,必须坐;你们若故意伤害我,动我一个指头,那你们都会判刑甚至枪毙。你们快坐下,否则我报警了!”


邪不压正。在我的义正严词之下,他们终于服软了,先后找櫈子坐下。此时我才发现,两位手拿的衣服里藏有东西,估计为刀具之类。


好险呀,我保持镇定,面无惧色,跟他们讲解起了法律。我告诉他们,此案是法院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并非我个人的意见,被告方如不服判决,可以向娄底中院上诉,终审判决由中院决定,因此被告方不要急,回去做好上诉准备就行了。


气氛稍有缓和,我借口去房内拿法律书,把抽屉内的五四式手枪别在腰间,大摇大摆地拿着书走回了办公室。我进一步宣讲法律后,对他们晚上聚众威胁法官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叫他们立即回去,不能再纠缠。


他们也许看到了我的手枪,也许不敢真正的胆大妄为,很快变得老实了,其中一位年龄大的人说:“谭庭长讲了,我们可以上诉,回去算了。”不久他们都退了。


作为“贴心法庭”的庭长,我对石马山镇党委政府就法律服务方面的要求是“有求必应”的。为表示嘉奖,镇财政出资8000元为我购置了一部液晶168型手机。那时基层配手机的人极少,石马山镇机关只有几部,法院也只有班子成员配了,我当时确实“洋气”。


石马山法庭最初只有3人,后来增加到4人,99年有了5名法官。党委政府支持法庭工作,从镇里抽调了两位干部来法庭,专门协助办案,此外镇财政每年还为法庭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这种支持力度当时在湖南来说是极少的,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石马山法庭是真正的“贴心法庭”。


作为庭长,我的思路是清晰的。对外,法庭始终立足于服务全镇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对内,法庭狠抓制度建设,狠抓廉洁办案,狠抓司法绩效,狠抓案件执行。


我非常重视案件的执行,每年都要组织几次大规模的执行行动,主要措施是扣押财产和司法拘留。在全市13个法庭中,石马山法庭的执行力度是最大的,每年拘留的人最多,少则三四十人,多则六七十人。


因案件办得多、执行力度大、社会评价好,1995年至1999年,石马山法庭连续5年被评为娄底全区优秀法庭,其中95、96两个年度的娄底人民法庭工作大会上,我两次作为涟源法院的优秀法庭庭长代表做经验介绍。


2000年正月,全市法庭又进行大合并,城区三个法庭合并为蓝田中心人民法庭,法院党组又向我压担子,要我任中心法庭庭长。另两位城区法庭庭长也得到了重用,一位任执行庭庭长,一位任法警大队政委,都升为了实职副科级,当然我也很快晋升为副科级。


27岁至31岁是人生的青春年华,我把自己的这段美好青春献给了石马山法庭的审判事业和石马山镇的父老乡亲,我无怨无悔。我以法庭为家,对自己远在娄底的小家自然照顾很少,感谢我的爱人,是她撑起了温馨的小家。


岁月不饶人,我今年五十有三了,已青春不再。时间慢慢流逝,记忆慢慢减退,趁现在有写作的冲动,我用文字记录下那段美好青春和那些有价值的点滴或精彩。也许再过若干年,我会忘记了。


致敬和记住我那段绽放的青春,感恩或记住我那时遇见的所有人 。


(写于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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