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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人民的绿水青山——安化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编辑:ljh 发布时间:2020/10/3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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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曾来生 蒋韶) 清晨的雪峰湖雾气氤氲,一艘船身上印着“水上法庭”的船只缓缓穿过弥漫的雾气。法槌落下的声音打破宁静,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刚刚审理了一起犯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邹某在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群众注视下,将160尾鱼苗以及成品鱼8公斤放归大自然。

“案件虽小,但教育意义可不小。”安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杨亚结束庭审后向记者介绍道,“安化县自然禀赋优越,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护安化人民的金山银山!所以我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也做了一些探索。”


安化县地处资江中游,资江横贯县境中部,水资源丰富,资江流经安化县域入洞庭进长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设有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区。


“敢为人先,以法为剑,护卫生态优美环境,这是我们的决心,也是初心。”安化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刘永和对记者说道。而安化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一路走来,也的确证实了这句话。早在1984年,该院就成立了益阳市首个林业审判庭,2016年,又在原林业审判庭的基础上,成立了资江流域唯一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2017年,挂牌成立益阳市首个水上法庭,2020年,资水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作为湖南省七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之一,该庭跨区域集中管辖益阳、邵阳、娄底地区涉资水流域环境资源案件。


“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环境资源审判共工作具有高度的复合性和专业技术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打造专业团队,安化法院不断加大对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投入力度,由3名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法官担任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招录了一位环境法专业的法学硕士;定期分批前往各地学习先进经验,选派审判人员到最高院、省高院、高校参加专门培训18人次;同时聘请环境资源保护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这些专家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破坏了就要修复安化森林覆盖率达76.51%,林木资源十分丰富,但违法砍伐现象也屡见不鲜,给生态造成了严重伤害。为此,安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原则,一方面依法严惩环境污染和破坏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创造性实施恢复性生态补偿机制,运用“补植令”、“禁伐令”等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环境,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2016年10月,安化法院联合检察、林业、司法、森林公安等单位,出台了《安化县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机制(试行)》,在益阳市首创推行“恢复性司法”机制。据了解,至今为止,该院已成功运用“补植令”、“禁伐令”,督促20案27人履行补植义务,补植林木28527株,恢复植被500余亩。审结非法捕捞犯罪案件6件6人,增殖放流鱼苗三万余尾。


农民陈某是2016年盗伐林木一案的被告人,因建房需要木材,他超砍林木29立方米。同年六月,法院判决他补植林杉木255株、马尾松12株,如今这些树木,已长大成林。“这件案子当时带来了很大影响,安化人民第一次知道,原来盗伐林木不仅会被判刑,还要将被伐的树木补植起来。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不再是一句口号,环境保护的观念就这样一点一点慢慢根植在人们心中。”安化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胡萍介绍道。


环境保护靠大家在审判实践中,安化法院逐渐意识到,要从根本上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就要从根源上铲除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土壤,要不断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广泛提高全民支持度和参与度,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的诉源治理当中。


“走出去,走到人民群众当中去。”这是资水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时,益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梦晋对安化法院的寄语,也是要求。在这样的理念下,该院拓展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实践,紧扣工作实际,深入群众,将环境资源保护融入到诉源治理当中。


安化县总面积达4950平方公里,居湖南省第三,山地面积达82%,是典型的山区县、库区县。安化法院9个法庭7个点,5个在山区,2个在库区。交通十分不便。面对如何更好更快的走到群众中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安化法院提出了“水上法庭”和“车载法庭”双管齐下的解决方案,两个法庭,奔波在田间地头、库区码头,哪里有需要,法庭就在哪里。


2020年5月,村民李老汉在家门口观摩了在车载法庭审理的夏某等5人非法采矿案,接受记者采访时,李老汉说:“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法院审案,案子审完了,法院的年轻人还给我们发放了宣传资料,很不错。”这个案件,吸引了一百多位村民的围观,而类似这样的环境资源案件,安化法院已巡回审理九十多起,安化县18镇5乡2区全部覆盖到位,“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目标,初步实现。“原来抓几只野鸡也是犯法的啊……”


6月2日,水上法庭船舱内,正在听法官宣讲典型案例的张起年感慨道。这是安化法院在2020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组织干警水陆并进,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客运码头,法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环保倡议书、典型案例。在风景区,该院在文化广场设置咨询台,利用车载法庭播放涉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庭审视频,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咨询。环保进村、进社区、进学校...类似这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安化法院近年来开展了五十多次。


安化法院在环资审判的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探索新时期涉生态环境案件调解的新思路、新方法。柘溪镇某村189人诉某钨业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中,该院妥善处理企业生产与居民生活之间的矛盾,督促企业积极治污。在10名贫困村村民诉湖南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开辟旅游景区的行为侵害林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中,村民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甚至堵路阻止游客进入,受到安化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法官多次上门现场察看、核实情况、听取意见,并从有利于生态保护和景点运营的角度,邀请政府部门和旅游行业等多方力量参与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贫困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景点的顺利运营。打造一张新名片不久前,安化法院一篇名为《捕鱼两公斤,获刑两个月》的公众号文章引发了安化人民不小的关注。不少人点赞叫好的同时,也有不少人表示不解。“为什么一件这么小的案件,需要由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同台审理?”一句评论引起了记者关注。“有这样的质疑是好事,有讨论才有热度,吸引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我们对司法护卫环境的宣传目的也就达到了。”安化法院院长李杨亚如是说。


近年来,安化法院几乎每年都有一起环资案件由法检两长同台审理,社会关注度也十分高。“法院、检察院对这类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高度重视,彰显护卫一草一木的决心,也提高了大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一位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这样评价。安化法院坚持系统化思维,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规律,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努力办出精品案,树立典型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专业化审判新思路、新经验,打造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新名片”。


目前,安化法院已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门化审判格局,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3件。王某盗伐、滥伐林木罪一案的裁判文书,获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关于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的调研报告》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优秀奖;该院环境审判工作作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成果之一,获最高人民法院巡展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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