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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法律监督高质效发力 自主研发“威宁模式”
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模式,也是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和战略转型的重点任务。基层检察如何跟上、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搭上快班车,以“数字检察”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新形势下给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推动检察机关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模式贡献力量,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能动履职,守正创新,构建自主研发“威宁模式”,创新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基层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相关部署,积极投身数字检察,创新自主研发,充分发挥检察官主研,以业务作为主导、用技术支撑作用,切实将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好数字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威宁县检察院作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积极克服区域信息化建设缓慢、信息化建设经费有限等困难,在人员、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成立了由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化宏任组长的数字检察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筛选分析研判、数据建立、专业技术、综合协调等专业人才专门负责数字检察工作,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的数字办研发团队。并多次召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威宁县检察院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个,包含了从刑事、行政到控申等各个业务条线。据了解,在贵州省今年的模型建设中,威宁县检察院是唯一一个无科技公司参与完全自主研发的县级基层院。
自数字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威宁县检察院遵循“小切口”构建着力点,结合自身工作开展中发现的监督盲点、痛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监督,各个模型在实际业务工作中均取得了良好的赋能效果。
一.多个监督模型获得省、市竞赛奖项。“国家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社会救助职能部门正确履职法律监督模型”获市院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省院2023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并被省院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法律监督模型”获市院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省院2023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
二.两个模型入选智能法律科技典型案例。威宁县检察院主导与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合作研发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民事支持起诉、社会救助职能部门正确履职法律监督模型》以及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合作研发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法律监督模型》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人工智能法专委会承办2023世界机器人大会智能法律科技发展论坛并公开征集人工智能法律科技典型案例活动中入选智能法律科技典型案例“新锐创新篇”。
三.多个模型在实际应用中取得实效。威宁县检察院通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违法线索78条,校外托管机构线索213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件,立案监督2件,联合教育局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方案。通过“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刑罚监督模型”将审前未羁押罪犯信息进行可视化输出,发现线索14条,核实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共计14人并已全部交付执行刑罚。“社区矫正收监执行刑罚监督模型”对收监执行违法情形的精准监督,发现线索23条,经调查核实发现违反监管规定应收未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共计2人,已将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并制发检察建议书一份对1人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监督模型充分发挥着数字检察的监督效能,助力威宁检察工作迈向数字化、现代化,实现威宁数字检察工作“从无到有”“由有向好”。据了解,2022年以来,司法救助监督模型通过对73万余条数据进行比对,共筛查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73余条,现已成案67件,救助金额95万余元,积极服务乡村振兴。通过碰撞发现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残疾人补贴等“不应保而保”的线索8条,均移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办理。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和回复,实现了制发检察建议的“我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职的“都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化宏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县级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指引,以实战为导向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实践意义及应用成效;进一步提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在法律监督过程中的应用能力和赋能效果,同时,威宁县人民检察院还将开展2023年模型创意竞赛,根据评分情况重点研发推广3到5个监督模型,并联合其他检察院开展跨地域的数据模型研发及应用印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督模型跨区域联合试点。(邓维琼 杨再高 邓羽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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