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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法院: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宜法人实践”之路
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学军(中) 向记者介绍“诉源治理”工作情况。
通讯员 邓国军
2019年以来,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司法服务方式,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导入平台委派调解案件1280余件,成功调解1187件,分流速裁242件,诉服中心信息平台绩效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民事、行政案件同期比下降28%,成功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宜法人实践”之路。
县委主抓,构建一站式解纷网络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一直在路上”奔跑。为此,宜章县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将诉源治理工作由“法院主推”升级为“县委主抓”。
宜章县委出台《关于全面建设宜章县域诉源治理工作站的实施方案(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县平安建设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明确将民商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和加强诉源治理有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内容,形成了“县委总揽全局、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县政府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多方联动、法院依法保障”的“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
构建解纷网络,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信息化。县委政法委已经完成全县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建立了覆盖乡(镇)的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录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大数据信息中心。主动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平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与综治数据中心进行对接,实现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平台和诉讼服务中心,与各乡(镇)街及下辖的村(社区)的视频互联互通。
法官在法院的办公室就可以运用视频会议系统,指导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开展纠纷调解和完成人民调解协议的远程确认工作,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不适宜视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运用一站式诉讼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实现了纠纷基层化解与 “一站式”启动诉讼的完美契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实质性化解纠纷187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5件,网上立案23件,不同解纷主体线上汇集,倍增良好网络集聚效果。
宜章县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
村级好人协会成为调解“尖兵”
村级好人工作站与村级诉源治理工作站工作开展有特色。宜章县好人协会自2016年成立,现有分会30个,村级好人工作站30O个,会员4.2万名,遍及全县乡镇、村、社区、街道、机关单位等。协会充分发挥好人的组织优势、人格魅力和名人效应,筑牢好人组织网络综治维稳调处矛盾纠纷平台。近4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00余起,成为该县化解矛盾的“尖兵”。
在调处矛盾纠纷中,他们与村支两委干部和辅警、乡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分头调解模式,即通过分别说服、教育,让他们认识到纷争的危害,促使双方不断让步,分歧不断缩小,从而达成和解。今年6月,该县五岭镇发生一起居民乘车意外摔死的事故纠纷,当时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一度剑拔弩张,甚至对簿公堂。后经宜章县好人协会五岭镇分会会同镇司法所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化解了矛盾。
组建解纷模式,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多元化。宜章县人民法院强调并实施诉源治理,不是因为案件多了要把案件推出法院、挡在门外,而是通过诉源治理机制,提供更加优质的解纷服务,让群众解决纠纷更加方便,让企业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让公平正义实现得更加高效。为此,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宜章县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为老百姓提供“菜单式”解纷模式,从服务供给侧发力,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团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解纷模式逐一向群众展示,供其自由“点单”。制定联动工作制度,强化仲裁、行政裁决、公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相套转的实施方案,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强化三轮调解,深化“速裁+”机制
宜章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治理,在乡镇、村委会(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抓住“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等五个关键,在同一空间场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约解纷服务。
强化三轮调解。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植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后的案件分流、引导、释明和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各种机制,推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宜章县人民法院收到适宜调解的婚姻家庭、房地产、邻里矛盾、侵权赔偿纠纷等案件后,由诉调对接中心向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移送;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再将案件分流到属地乡镇司法所、诉源治理工作站调处。实现纠纷三级三轮调解:由村诉源治理工作站进行首轮调解,调解未果的,转入镇级司法所或诉源治理工作站进行第二轮调解;仍调解未果的,转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第三轮调解;仍调解未果的,直接转入诉讼服务中心处理。三级三轮调解模式效果凸显,促使诉讼案件明显下降,今年已受理民商事案件1813件,与去年同期受理的2455件相比下降26%。
深化“速裁+”机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完善繁简分流标准,组建专门速裁团队,努力提升案件的息诉服判率、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衍生案件的增幅。做实“速裁+”文章,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以法官名命名的“诉前调解吴静、国军工作室”,适时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干部、宜章好人志愿者等入驻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诉讼服务等工作。推行示范速裁,对多个当事人分别提起的同类型或者系列民商事案件,先行选取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树立裁判导向,其他案件参照示范案例批量办理。推行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无需在诉讼程序中对调解过程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探索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但对争议事实没有原则分歧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综合各方调解意见提出调解方案并书面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调解方案之日起七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提起诉讼的,调解方案视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延伸司法职能,强基固本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
充分利用“立审执破”一体化服务、道德讲堂、法治讲座、公益短信等方式,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提高人民调解员技能、增强社会认同感,夯实诉源治理群众基础。
“立审执破” 一体化服务。落实全流程导诉制度。在立案、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及时为有需求的当事人作诉讼、执行程序的引导和相关法律的释明。着力加强立案阶段破产申请引导,对立案时发现被告企业案件众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审判、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提出破产申请。强化各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更加注重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附带民事诉讼和自诉案件的依法调解,非诉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破产重整,把调解理念贯穿于立审执破各个环节。建立诉前调解协议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探索对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者给予依法减免案件执行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司法红利,加大自动履行的正向激励,不断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意识。
“线上线下”一体化指导。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由法庭、民事庭、立案庭的法官深入乡镇、农村为全县200余名综治工作人员、100余名人民陪审员、30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内容涵盖调解经验、调解艺术、基础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等多个方面。同时,各审判庭室通过微信群、QQ群、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网络社交、服务平台,向诉源治理工作站人员、人民调解员、诉讼当事人推送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300余篇,发送审判信息350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当事人依法维权意识。运用微信公众号、法院网、诉讼大厅电子屏幕等平台,编辑案例警示类、维权指导类方面的公益教育广告向社会公众推送1200余条,努力引导辖区群众采用“非对抗”的理性模式化解纠纷,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教育作用。
“以案释法”一体化宣讲。组成普法志愿宣讲团队,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选取百姓最关心的话题,深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地,以“扫黑除恶”、“套路贷”、“反对家暴”等为主题,组织20余次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联合教育局、乡镇总校、县乡(镇)共青团,在部分中小学开展以“反对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联合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文明办、县电视台,通过“道德讲堂”“郴州家书”“书香宜章”等栏目进行法治宣传,培育良好家风,直接受众达1万余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一致认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提炼体现公序良俗的典型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宣传单,向群众发放14000余份;向来院的当事人和辖区群众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本》等优秀传统文化图书500余册。培育辖区群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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