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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杨桥法庭“四项举措”开启农村诉源治理新模式
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向新闻媒体介绍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讯员 刘尚球 胡海鹏
2020年,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定为诉源治理联系点,该法庭立足农村,深刻把握“枫桥经验”中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精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探索诉前调解,完善诉调对接,激活调解网络,畅通解纷通道,2020年1-9月杨桥法庭新收诉讼案件111件,同比下降35.83%,结案108件,收结比为94.74%,调解与撤诉共66件,调撤率达61.11%,另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调解成功17件,其中司法确认9件。首次出现收案数同比下降,调撤率同比上升。诉源治理工作目前初见成效。
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
衡东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4月29日湖南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作为使命担当与政治责任,多次召开院务会、党组会,集思广益,结实实际,研究制定《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为全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多元化解工作提高到全局工作层面进行部署,推动县平安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将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加强诉源治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县考核体系,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核,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与奖惩措施。形成了全面、全力解纷的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氛围。
6月3日,衡阳中院在衡东法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与杨桥、蓬源、荣桓三个乡镇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近20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多元解纷、诉源治理达成了共识,各单位对“无讼乡村”建设中的职责定位更加明晰。
搭建平台,构建联动机制
杨桥法庭为推进多元解纷,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大局,通过加强与辖区三个乡镇的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动常态机制。进一步畅通诉调对接机制,与辖区三个司法所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制度,每个司法固定1名司法确认联络员,辖区内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只要有司法确认需要,由司法确认联络员与法庭点对点联系,法庭可提供“一站式”“保姆式”的司法确认服务。
同时,杨桥法庭率先探索推行定期(季度)向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民商事案件受理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将法庭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基本情况分类型、分乡镇进行统计,以情况通报形式抄送给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为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各自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科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数据信息。2020年向辖区乡镇通报两期民商事案件受理情况,这一做法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欢迎。
为进一步夯实平台建设,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对辖区3个乡镇33个村(含3个社区)进行走访联系,在村(居)委会设立诉源治理点,由一名法官与村(居)委会进行对接,对于村里面的纠纷调解,法庭可以派人进行指导,实现法官讲法理与村官讲情理双结合。同时探索建立“一村一特邀调解员”工作机制,激活乡村调解力量,通过乡镇党委政府推荐,法院与司法局审核,在辖区每一村每一社区的已任命的人民调解员中确定一名特邀调解员,村中的矛盾纠纷化解都可通过特邀调解员直接与法庭联系,实现了连线指导,无缝对接。
为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的创新平台,衡东法院设立衡阳地区首家经济开发区诉源治理工作站。杨桥法庭紧跟步伐,在辖区一社区、一企业设立了诉源治理工作站。
调解日记和台账。
关口前移,畅通诉调对接
为将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衡东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完善诉前调解制度,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驻庭人民调解员选任及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优中选优的形式,选任18名人民调解员为驻院(庭)调解员,为多元解纷提供人才保障。县财政局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衡东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
杨桥法庭设立了驻庭调解工作室1间,驻庭人民调解员办公室2间,并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从已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中选聘“法律素养好、群众口碑实、调解热忱高”的人作为特邀调解员,让他们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为防止先入先主,影响公正审判,规定凡参与诉前调解的人民陪审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一律不再参与同一案件的其它诉讼活动。同时从辖区三个乡镇中的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中选聘5人为驻庭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驻庭参与调解。6月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至今已成功调解案件17件,线上远程调解11件。
杨桥法庭制定了《关于驻庭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度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细化调解流程,明确应当进行诉前调解的12类案件,尽可能的从源头层层过滤分解纠纷,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同时规定,调解期限30日,调解不成的,要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实现无逢对接,坚决防止久调不决的现象发生。
衡东法院始终以贯彻落实湖南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抓手,把保证案件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审判质效实行精细化管理,2020年上半年司法绩效在全省二类法院中排名第十位。杨桥法庭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快速审,疑难案件精细审,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做到输赢皆明白,切实树立司法权威。2020年上半年,杨桥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平均审理天数为25天,无一发改案件。
普法引导,唱响和谐之音
为了让老百姓清楚什么是诉源治理,法庭既通过微信、微博、官网等媒体平台开展诉源治理与多元纠纷解决途径的宣传,建议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或“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更注重用鲜活的案例现场宣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便利、高效和经济性。2020年上半年,杨桥法庭结合审判实际,在省级媒体上密集发表宣传报道12篇,经验介绍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法庭组织干警与乡镇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到人口密集的集市设置法治宣传点,进行联合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宣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诉源治理的社会知晓度,为诉源治理实现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7月15日,杨桥法庭在县组织部的组织下,在辖区杨桥镇荆竹村,第一次以屋场会的形式为该村30多名村民送上一堂《民法典》宣讲课与诉源治理普法课,这种普法形式深接地气,深得群众欢迎。截至2020年7月,杨桥法庭在辖区三个乡镇联合开展法律宣传3场,《民法典》讲座2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实现了辖区乡镇法律宣传全覆盖。
8月18日,将“模拟法庭”送进辖区虎塘村,以情景剧的方式,开启送法下乡新模式,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高度参与,湖南都市频道进行了宣传报道。
11月3日,向社会发布五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以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的社会知晓度,为诉源治理实现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杨桥法庭是一个富有朝气、活力、团结的集体,我们坚持以新法庭为阵地,以新成员为合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着力展现新面貌,着力焕发新精神,用无悔青春,在元帅故里谱写着一曲又一曲“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和谐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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