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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民营企业家邓镇中冤狱10年 谁该为系统性崩塌心惊肉跳?
特约记者 刘湘杰
位于邵阳市宝庆中路(左为邵阳市人大)宝庆皇(泰)府
编者按:
2003年立项的邵阳市"宝庆皇府"(三个单元)商住楼项目,在经历5层(地下三层、地面2层)烂尾10年后,2013年迎来关键转折。
隆回县商人邓镇中以合法中介(湖南中桥信息公司)身份引入民间资本,累计投入1.6亿元完成续建工程:代原开发商孙建堂偿还近千万元高利贷、支付建筑商陈国雄(前期5层)4000万元垫资款,注资6000余万续建至规划的25、26、27层,并替华南公司等承担资金14个月的利息、佣金及部分农民工工资等4000万元。因为抵制加层,与开发商孙建堂等人产生矛盾而被设陷入狱且被“顶额判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规定:"接手烂尾工程的后来投资者,其正当权益(本金和利息)应优先保障。"然而纵观本案,邓镇中既无犯罪故意(动机),也没在项目中得一分钱利益(相反还替开发商垫付利息和工人工资),更不是“非吸”主体,属于典型的冤假错案。
此案暴露出地方权力干预司法、官商勾结的深层积弊,更凸显了烂尾楼处置中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严重缺失。
邓镇中出示身份证件
2025年3月8日,76岁的邓镇中在长沙某小区地下室里,用颤抖的双手打开一份来自隆回县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十年前,他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50万元。如今刑满出狱的他,面对的是妻离子散、无家可归的残局。这起被当事人称为“亿元虚假诉讼”的案件,撕开了地方司法与资本合谋的冰山一角,更让民营企业家群体对法治环境的信任危机浮出水面。
一、从“救市功臣”到阶下囚:一场精心策划的围猎
时间倒回2013年,邓镇中经营的隆回中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响应邵阳市政府号召,组织60名股东及亲友募集近2亿元资金,接手宝庆皇府烂尾楼和工人文化宫棚改项目。这本是一起政企合作的典范,却因开发商孙建堂的债务纠纷,演变为一场惊心动魄的司法灾难。
据邓镇中陈述,孙建堂为赖掉数亿投资款,通过“保护伞”向隆回县公安施压,将正常的中介融资包装成“非吸”案件。警方在侦查中刻意夸大涉案金额至1.67亿元,并隐瞒中桥公司实际资产,最终促成法院“枉判十年”的结果。更荒诞的是,判决生效后,民事部分因证据不足无法执行,隆回县方面多次探监核查,竟将“非吸”金额一减再减,最终认定为8000万元。
这起案件的吊诡之处在于,司法程序沦为资本博弈的工具。判决书显示,邓镇中名下房产、车辆及债权被拍卖后,数百万余款未发还给债权人,甚至尚有县城3.8亩土地及家庭诸多贵重财物去向不明。法院声称“无多余执行款”,却未与当事人清算,导致邓镇中一家七口被迫寄居亲戚家中。这种“先定罪后执行,执行后不清算”的操作模式,暴露出地方司法对企业家财产权的肆意践踏。
二、系统性崩塌:从个案到制度性危机
邓镇中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从东北赵明利诈骗案到广东顾雏军案,从陕西农妇十年冤狱到益阳罗树中“414刑讯逼供案”,民营企业家遭遇“选择性执法”“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案件的共性在于:地方政府与资本合谋,通过司法程序将经济纠纷刑事化,以“扫黑除恶”“非吸”等名义剥夺企业家财产,最终实现“合法”侵占。
在邓镇中案中,这种系统性崩塌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证据链的断裂:警方指控的1.67亿元“非吸”资金,经核查实际为合法投资,但法院仍维持原判;其次是执行程序的混乱:拍卖财产未按法定程序公示,余款去向成谜;最后是救济渠道的堵塞:邓镇中家属多次申诉,均被以“程序合法”为由驳回。这种“公检法一条龙服务”的司法生态,让企业家陷入“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伸”的绝境。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案件背后往往存在权力寻租。据知情人士透露,孙建堂与当地政法系统关系密切,其开发的多个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这种官商勾结的模式,使得司法机关沦为资本的“打手”,而企业家则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三、谁该心惊肉跳?法治崩塌的多米诺骨牌
邓镇中案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当前法治环境的深层危机。这场持续十年的冤案,究竟让谁心惊肉跳?
首先是地方政府。邓镇中响应政府号召投资,却因“救市”沦为阶下囚,这种“过河拆桥”的行径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当企业家对政策的信任度降至冰点,地方经济发展将失去最基本的动力源。
其次是司法系统。从侦查到审判再到执行,邓镇中案暴露出司法程序的全面失守。如果连最基本的证据审查和财产保护都无法保障,司法机关将沦为权力和资本的附庸,法治国家的根基将被动摇。
最后是整个民营经济群体。邓镇中的遭遇让企业家们意识到,即使合法经营,也可能因权力与资本的合谋陷入绝境。这种不确定性极大地挫伤了企业家精神,导致资本外流、投资萎缩,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力。
邓镇中出狱后第三天来到宝庆皇(泰)府
四、救赎之路:以个案推动制度变革
面对邓镇中案这样的司法悲剧,相关法学专家指出,仅仅关注个案平反是不够的。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根本性改革:
1. 明确刑事与民事的边界:严格禁止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建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防止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
2. 强化司法独立性:推进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避免地方权力干预案件审理。
3. 完善国家赔偿与追责机制:对因冤案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有错必纠、有责必罚”的震慑效应。
4. 加强产权保护:落实中央关于产权保护的政策,建立涉企案件财产处置负面清单,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
警醒: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邓镇中案不应只是一个76岁老人的个人悲剧,而应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契机。当企业家不再因政策变化而恐慌,不再因权力干预而恐惧,不再因司法不公而绝望,中国经济才能真正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春天。这场让人心惊肉跳的冤案,最终能否转化为法治中国的里程碑,人们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刘湘杰,笔名时旭,曾任湖南经济报新闻中心主任,现为某国家级反腐研究机构特聘研究员。
本文审核:夏雨 本文记者 刘湘杰 联系电话 198 929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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