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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省级粮田”遭蚕食:湖南邵东灵官殿镇中乡新城项目背后的土地违法疑云
“万亩省级粮田”遭蚕食:
湖南邵东灵官殿镇
中乡新城项目背后的土地违法疑云
良田万顷,乃民生之本,法治红线,不容践踏。然而,在湖南省邵东市灵官殿镇,一场持续十余年的土地纠纷,却让当地村民陷入漫长的维权困境。
2012年,一份征地公告以“储备用地”为名,将省级粮食生产示范区的“基本农田”悄然变更为可开发土地。随后,灵官殿镇政府以修建“八老公路”为由,启动“中乡新城”房地产项目,但实际征用的农田却大量流入商业开发。
十余年间,尽管村民多次实名举报,甚至诉至国家信访局,问题却始终未能解决。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该项目竟能推进至“第三期”,而荒废的农田至今未能复耕。
这场土地之争背后,究竟是谁在主导?为何基本农田的“红线”屡屡被突破?当地政府所谓的“手续正在补办”,能否掩盖多年的违法违规事实?
本文基于村民申安石先生提供的举报材料、政府文件及多方核实,试图还原这起土地纠纷的来龙去脉,并追问:在乡村振兴与耕地保护的双重背景下,基层治理的法治底线究竟何在?
2025年2月26日,湖南省邵东市灵官殿镇蒸阳村、大全村数十位村民,实名举报的一封举报信,让一场拉扯十余年的“基本农田占用和破坏”案件浮出水面。
实名举报信举报对象:
李全胜,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党委书记。
周玉凡,原邵东市市委书记。
谢先勇,邵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友文,原灵官殿镇党委书记(第一期开发)。
王卫兵,原灵官殿镇党委书记(第二期开发),现任邵东市委常委、副市长。
黄贻媛,原灵官殿镇党委书记(第三期开发)。
当地实名举报村民认为,上述被举报者,在“邵东市灵官殿镇中乡新城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征用基本农田、违法开发房地产项目。
那么,他们是如何判定的呢?!
2012年1月17日,邵东县政府发布关于征收土地的(邵政发「2012」4号)公告,项目名称为邵东县2011年第三批次储备用地,征收范围明确标注水田、旱地、园地、林地面积。
然而灵官殿镇村民表示,作为“省级粮食生产万亩综合示范区”,此次公告内容“完全欺上瞒下变更土地性质”,事实是 —— 全部征收范围都是基本农田,并且,灵官殿镇政府大楼也建在基本农田当中。
当事人申安石说,此次涉嫌侵占基本农田一案,实际就是瞒天过海的违法操作,起源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邵东县(现邵东市)灵官殿镇党委、政府以修建八老公路为名,实施中乡新城项目开发,为达非法征用目的,擅自更改八老公路修建规划,把旨在“减少对基本农田”的沿蒸水河岸规划,调整为“从灵官殿镇相关村组的基本农田穿过”,于是,这片属于省级粮食生产,且应依法严格保护的万亩综合示范片区,自此划入“依法征收范围”。
征地前,灵官殿镇政府向涉及征地范围土地所属权的大全村组农户发放空白纸张,只要求农户签字同意,而征地同意书及相关内容则由村组干部填写,以此伪造征地手续和后续征地用途。灵官殿镇政府对蒸阳村末经红星组(原申家组)全体村民签名同意达成协议时,就变相操作直接把款打入村的农业帐户里,强征农户基本农田。
据村民证实,被征用地共计14.7669公顷均为基本农田,但灵官殿镇政府递交的所谓审批材料,在相关审批部门并未实地核查的情况下,批准了违法项目用地。
十余年间,灵官殿镇已确定存在事实的第一期违规用地91亩、第二期违规用地83亩,项目兴建于永久基本农田至今,原征用土地只有部分用于修建八老公路,且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年初,灵官殿镇政府再次非法侵占91亩基本农田用于中乡新城第三期开发。
起初,经由群众多次举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置若罔闻,仍旧继续违法项目推进。
2022年12月21日,问政湖南,网信邵东市委书记
2023年8月30日,问政湖南,邵阳市委书记
2024年2月22日,直访邵东市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4日,问政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2日邮寄国家信访局举报
2024年4月23日,网上信访,国家信访局
2024年8月12日问政湖南邵阳市市委书记
……
申安石表示,以上实名举报均为村民其中一人所为,灵官殿镇相关举报人数数十位之多,但所有举报结果到邵东市便杳无音讯。
随着涉案用地被当地村民联名举报后,灵官殿政府回复:自违法用地开发公司申请破产后,由灵官殿政府负责中乡新城后续处理,用地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换句话说,在村民屡次举报无果,最后联名实名举报后,灵官殿镇政府方才表态:手续还在申请,此前一直违法违规!
如果合法,为何用地手续才申请办理。
如果违法,借修建八老公路之名违规侵占的永久基本农田,又是如何避开层层上级检查核验的呢?
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人!
现任邵东市委常委、副市长,原(第二期开发在位主政者)灵官殿镇党委书记 —— 王卫兵!
讲述者申安石透露,中乡新城项目一、二期开发还未结束,由时任灵官殿镇党委书记彭友文引进的邵东新锐房地产公司破产,剩余违规违法征来的未开发基本农田自此荒芜闲置近十年,在一番违规建设、违规出售操作,导致大量已出资预购的商家在期望无果情况下,不断上告当地政府。
2024年,时任灵官殿镇党委书记上迁至邵东市市委常委后,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由”,继续推进中乡新城第三期。
2012年一则公告,偷梁换柱十几年肆意更改土地性质,使得均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变更水田、旱田、园地、林地等各种分类,灵官殿政府是如何做到的?
不得而知!
我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禁止性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需国务院批准。”
在“确需占用”一项上,邵东市县乡交通干线八老公路建设无可厚非,但借此征收的土地大批量用于灵官殿镇中乡新城商业项目,其中隐情以及目的更不得而知。
其次,根据2024年5月15日灵官殿政府回复“关于申安石等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显示,2018年负责中乡新城项目的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后,“该项目遗留问题”由灵官殿镇政府负责处理,也就意味着:
第一,中乡新城第二期所占用的基本农田自此荒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一年内不用且可耕种”,应由原耕种者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若为国有土地可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至于这块基本农田荒废多久,需邵东市相关部门核定。
第二,中乡新城项目使用“确需占用的非农业建设”土地,只经过“原邵东县国土资源局报由湖南省政府”审批通过,并未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需国务院批准”。
第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本文开头讲述的“实名联名举报信”充分显示村民依法行使了这一权利,反而,灵官殿镇政府并未遵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四,申安石表示,2024年灵官殿政府为取得村民同意,“以化解矛盾为由”将款项强行打入村民农业账户,强行买卖基本农田。
不知本次事件,灵官殿政府和上级审批部门,是如何将基本农田并入国家交通设施建设中剥取成商业开发的?
是如何将基本农田闲置数年之久又进行中乡新城第三期开发的?
诸多匪夷所思的疑点,期待解决。
截止目前,当地政府仍使用“2012年公告”来答复举报者,并且在回复举报内容时透露用地手续还在办理。
在此情形下,第三期项目工程还在强行施工中。
后续如何不得而知!
唯寄望于灵官殿镇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细致、细微、负责的以我国现行法律、政策为依据,以保证国家、集体以及百姓利益为基础,合法、合规的妥善处理此事。
基本农田关系民生,依法、合法关系法治建设。
至于中乡新城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是否涉及依托职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需有关部门去核查定性,作为民间关切者,灵官殿镇“实名联名举报者”们有权得到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真相。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申安石先生讲述整理,本人仅为记录。如有争议或问题,请与讲述者以及本人联系。
来源:今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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