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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经视说法》,感受法治的力量
文/宋晶雷
为观众带来一场美妙的视听盛宴、一种感悟至深的思考或一次道德严明的高台教化……我认为这是一档优秀电视节目的意义所在。每档节目都拥有自己的高光,这需要观众乃至参与者自己去挖掘。2021年3月15日,我有幸参与到了《经视说法》当中,亲身经历了这档全国知名优秀“说法”节目是如何诞生的。在此记述我的经历和感动,并分享给大家。
一、他们的力量
滴水不成海,独木难成林。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而一群人的力量却可以带来无尽的惊喜。
此次经历让我对《经视说法》节目的整个工作组深有感触。他们如同一颗螺丝钉严格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在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节目策划、组织人员安排、前期的节目宣传等一系列活动。最后将最完美的节目效果呈现在观众眼前。相比于节目主持人,选题策划、台本创作、摄像、灯光等一系列幕后工作者也同样是隐秘而伟大。
此期节目的主持人王欢也让人记忆深刻。一档节目的现场氛围、观众活跃度离不开主持人的专业能力。王欢能够在场上侃侃而谈、缓解了我参加节目的紧张感,还能拉起和观众的互动度。她极佳的控场能力、亲和力与主持功底让我见识到了一位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的魅力。
除了王欢主持,同样让我钦佩的还有两位专业又亲切的编导:谢红和文威伟。节目录制前半个月,谢红导演就开始为台本的定稿、嘉宾的邀请、字幕内容的确定、嘉宾入场的后勤保障等琐碎又重要的工作忙的不可开交了,稿子略有修改都会第一时间发给嘉宾看,给嘉宾尽可能多点准备时间。录制前一天还非常贴心的告诉我停车场的具体位置。在她的细致安排中,我顺顺利利的来到经视大楼的门口。
我走进经视大楼的那一刻, 文导已经在大厅迎接嘉宾了。看我手上拎着一袋备用的服装,又踩着高跟鞋,文导很关切的问我要不要帮忙,还没等我回答,他已经从我手中揽过那个重重的袋子。来到化妆间,文导瞅了瞅王欢姐身上蓝色的套装,再回过头瞅瞅我,很委婉地跟我说,等会儿你可能需要把这件绿色的衬衣换掉,不然画面中可能颜色有点多。我马上说:“好的,正是怕出现服装颜色冲突,我特带了备用服装。”进演播厅开始对光了,导演组发现我穿的白色西装曝光度太高,画面不好处理,再次委婉地跟我说能不能再换一件深色西装,我感到非常抱歉,接连着说:“没问题,我带了黑色西装,马上换上,只是耽误大家时间了,实在不好意思。”
此时,谢红导演为了照顾我,担心穿着高跟鞋的我爬楼梯、下楼梯,立马到化妆间帮我把重重的一袋衣服拎到了演播厅。
此种细心贴心,我不仅感谢,更是感动和感染。我想,正是因为有了一个能力出众、合作协调的团队,才能制作出让人眼前一亮的节目。
幸运如我,因为2020年10月10日参与了湖南卫视《天天向上》的节目录制,并在节目中展现出自己能言善辩的形象。不到半年,又有了这次参与《经视说法》担任说法嘉宾的经历。这或许叫做连锁效应吧!好事和坏事都会有连锁效应的。
二、节目与嘉宾的“互相成全”
此期《经视说法》的内容主要是探讨《民法典》施行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近年备受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所以此期节目的特邀嘉宾邀请到了国内对这个话题有着自己独特见解且最具有发言权的马贤兴教授。马贤兴教授现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湖南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曾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和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等称号;对法治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进行专业分析、通俗解读,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一位学识渊博的嘉宾更能增加节目传播的意义与文化底蕴,而节目也以其独有的传播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嘉宾的讲解,二者相互成就,才有了一档交口称赞的节目。
马贤兴检察长在政法界享有相当的知名度,他是一位勇于开拓、敢为人先、担当有为的基层政法领导。他率先提出的政法职业心态建设、率先开展防治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工作、率先推进审判长负责制和“捕诉一体”等改革在法律界备受尊崇。尤其他率先开办个人微信公众号“山虎说法”,更是展现了一名法律人的情怀、勇气和底气。“山虎说法”的文章,省、市律协的官方微信都转发过很多篇。我还在一本叫《法治与新闻》的全国知名期刊上,看见有“山虎说法”的专栏,转发马贤兴检察长的不少文章。之前我们律师们也一直都在关注他的“山虎说法”,读他一篇篇敏锐犀利、视角独特、说法释理的法治评论和很多篇写长跑的散文,感受了这位法律人的情怀执著与坚韧坚持。
我这次是第二次领教马检察长、马教授的风采了。第一次是去年9月。芙蓉区政协邀请他讲授《民法典》。区政协讲座地点就安排在我们盈科所学术报告厅。他的《民法典》讲座受到政协委员和律师们的一直好评。而这次能与检察长同台录制节目,近距离感受这位大名鼎鼎的专家型、学者型领导的气质、气场与气概,真是难得的学习请教机会。
之前,我们还在《今日说法》、《法治在线》和《社会与法》等央视高端节目和《钟山说法》、《经视说法》等知名普法节目中多次见到马贤兴出镜说法。真是仰慕已久,却难见其人。未想到这次能与他同台探讨,当时真还有不相信眼前的感觉。
三、马检察长的情怀:为弱势群体奔走呼吁、维权发声
我接到《经视说法》节目组邀请,而且得知是与马贤兴检察长同台说法。我知道他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权威。中央电视台和很多媒体涉及这个话题的节目都会邀请他出镜说法或撰写文章,或采访他。
我便立即展开“备课”,先在网上搜集到很多篇马贤兴写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文章,并通过朋友求得了一本他专著《夫妻债务司法认定及实案评析》。
我在马检这本书中读到《我与“24条”的故事》、《学法用律要佩觿:常识常情与常理》、《“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十大案例”是怎样练成的》、《24条呵,这件“皇帝的新装”》等文章,看到他一次一次为了这些无辜“被负债”的群体得到解放而一一次发文发声,不断呼吁;看到他在法院一次一次利用“院长发现”这个法定特权,再审纠错了很多过去机械简单套用“24条”裁判的案件!由此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一名法律人深厚的法学功底,而更是一位基层政法领导的为民情怀。“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清代大学人郑板桥这首诗或许正是他的写照。
也许光从职务职级上来说,马贤兴只是一名县处级领导,但在基层政法岗位上,干出了“大事业”,有了“大担当”,展现了“大情怀”。
在这次节目录制过程中,我更是近距离聆听到马检察长的讲解。因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是一个关乎民生的话题,关系着多数家庭的日常生活。它也曾经历过一个“黑暗”的时代,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施行的十多年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被引领到了一个错误的方向,引发了许多冤假错案,导致很多无辜的当事人流离失所。“24条”把家事代理规则无限扩大化,即依家事代理规则形成的个人名义债务一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导致许多毫不知情的举债人配偶却要莫名承担巨额的夫妻共同债务,这无疑是晴天霹雳,由此背负了“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还不清的债务”。
马贤兴检察长曾接待过一位70多岁的大娘,她哭诉自己在离婚之后陆续且毫无征兆地成为了数起债务纠纷案件的被告。长沙市4家基层法院机械的依据“24条”判决她对高达千万元的巨额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她向几家基层法院申请再审后均被驳回。走投无路的她找到马贤兴检察长求助。在马检察长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长沙市检察院调查了解情况后受理了此案,并经慎重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长沙市中级法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和担当,对所涉的6起案件全部再审,全部采纳长沙市检察院抗诉意见,将1000多万元巨额债务改判为她丈夫的个人债务。
马贤兴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深刻地了解了该“24条”对百姓造成的负面影响。他希望用平反冤假错案的方式,推动从根本上修正“24条”。在他与其他专家不懈的努力下,关于“夫妻共债共签”和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合理建议,被最高法2018年涉夫妻债务新司法解释吸纳。马贤兴还通过发表文章和学术演讲多次呼吁将新司法解释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第1064条基本吸收了新司法解释的内容,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规范。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了合理的规定,确立了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和其他共同意思表示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原则,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债务人与债权人才是借款合同的双方,不应该将未参与、不知情、未受益的债务人配偶拉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任何一方对举债这种家庭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共同决定权。
马贤兴在这次节目录制中,还表达了他的希望:对民法典实施之前或最高法院2018年夫妻债务新解释施实之前,一些法院机械、孤立、套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推定夫妻共债的案件,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监督各级法院应适用原《婚姻法》第41条进行再审纠错,对因简单套用错误的“24条”而导致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予以甄别、纠错、改判。最高法应深入监督检查各级法院对法明传(2018)71号和673号及法明传(2019)91号通知的执行,使三个通知落实到实处,使因法院机械适用24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无辜被负债大群体得到解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 落实中央“谁执法,谁普法”。
“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制,《经视说法》节目由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经视联合打造了这档普法节目,成为在全国知名的普法品牌栏目。以案说法,用真实的、有典型意义的法律故事、案件作为基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普法工作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进入寻常百姓的家门。
与优秀的人同行,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此次节目录制对我来说不仅是一次宝贵的体验,更是一种何其有幸的机会。无论是马教授的高见、节目各部门的完美配合,还是自我认知的提升,都让我受益良多。希望下次有更多机会,我还可以与《经视说法》合作,与更多优秀的人在一起,为大家带来易于理解、意义深刻的法律解读和阐释。为落实中央“谁执法谁普法”总方针再做努力和贡献。
2021年3月
(作者宋晶雷,长沙市律师行业团委副书记,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青工委副主任、第一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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