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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办案,三次讯问终认罪
中国早报湖南讯(通讯员 刘思思) “检察长,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的后悔,我认罪!”讯问室里,面对徐达江检察长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后悔不已,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7月2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达江从批捕到起诉亲自办理的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系湖南省攸县人,平时靠开货车拉货为生。2021年4月10日晚12时许,王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货车送货。在行驶至106国道攸县皇图岭镇路段时,因未及时发现自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宾某而将其撞倒。事故发生后,王某停靠车辆下车后,并未查看事故现场的宾某,而是在查看车辆未受损后驾车逃离现场,宾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到案后拒不承认
“我不是肇事逃逸,我当时觉得没有什么事我就走了。”王某到案后,一直不肯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只是反复强调自己只是看到了黑影,下车查看时未发现车辆有损,以为没有撞到人,就开车走了,自己并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释法说理终认罪
“王某,你作为一个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对当时的现场环境应该有着最基本的判断能力。”“你现在还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可是因为你的疏忽,一条生命就永远的躺在了那条路上。”……鉴于王某第一次讯问开始就拒不承认,徐达江检察长认真仔细审查沿途监控、证人笔录等事实证据,并不断地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突破了王某的心理防线,在第三次讯问时,承认了自己当时肇事逃逸的行为。
王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后,积极筹款赔偿被害人损失,悔罪认罪态度良好,被害人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对王某表示了谅解。“谢谢检察长点醒了我,否则我将一辈子受良心的煎熬!”王某表示,会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不会逃避法律的制裁。
“办一个案子,就要办好一个案子,因为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徐达江检察长说,“我们办案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时刻为国家和人民守护好公平正义的大门!”此次检察长亲自办案,有利于发扬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干警钻研业务、司法为民,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与影响力,真正做到让正义看得见、讲得明、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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