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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论道|湖南长沙学生跳楼:暴露教育部门监管严重缺位
文/姜志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然而,湖南长沙一中学生因遭受老师粗暴殴打,负气选择从高楼一跃而下。这一学生跳楼事件不仅是对教育伦理的严重冲击,更是对整个社会道德底线的考验。在这起悲剧中,我们要谴责涉事教师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更应深入反思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作为一所高起点、高标准的初级中学,长沙县天华中学本应是学生们成长的摇篮,却发生了如此令人痛心的悲剧。这起事件暴露出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加强对教师行为的日常监督,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以爱心和耐心对待学生,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干预,建立健全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应有的监管措施在这起事件中似乎并未得到有效执行。这不禁让我们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管能力产生质疑。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育领域的监管部门,应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和指导。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却看不到教育行政部门的及时介入和有效监管。这不禁让我们思考: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是否应当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教育伦理和社会道德标准?
此外,学校作为教育活动的直接承担者,其监管责任更是不可推卸。在这起事件中,学校的监管责任显然没有得到有效履行。涉事教师的殴打行为为何没有及时被发现和制止?学校的心理辅导机制为何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追问。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辅导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针对这起悲剧,我们不仅要对涉事教师进行严厉谴责和依法处理,更要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管责任进行深入反思和追究。我们应当建立健全教育监管机制,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教育伦理和社会道德标准。同时,我们还应当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干预,建立健全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长沙学生跳楼自杀的悲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正视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让我们共同努力,强化教育监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守护学生心理健康,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成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本质和目的,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本文作者姜志雄,系中国早报社顾问·百家媒体联盟编辑委员会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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