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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法院:特邀调解员巧讲情理法 高效息纠纷

编辑:冬东 发布时间:2020/11/04 来源:中国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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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吴燕) “省时省钱,感谢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我解决了纠纷,还将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我放心多了。”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倾情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申请人龚某与被申请人肖某本是老熟人,2016年12月,肖某以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龚某借款4万元,并给他写了一张欠条,约定2017年上半年还款。借款到期后,经龚某多次催收,肖某于2019年偿还1万元,余下欠款及利息一直未还。2020年10月,龚某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肖某偿还借款3万元及相应利息。


桃江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责任划分清楚、走诉讼程序耗费时间,在征得龚某的同意后,积极联系肖某,动员肖某参与诉前调解并第一时间委派法院特邀调解员为双方进行调解。很快,在特邀调解员动之以人情、晓之以法理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当事人双方自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提出申请,请求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收到在线申请后,速调团队法官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依照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后,便依法作出裁定,对龚某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然而,当承办法官通知肖某前来领取司法确认裁定书时,却得知肖某因腿部受伤现卧床在家,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裁定书送到肖某家中。病榻前,法官将司法确认裁定书交给了肖某并督促他尽快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院的办事效率实在是太快了,而且非常的人性化,我会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看到到来的承办法官,肖某感慨到。

桃江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对于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在立案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先行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可立即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再由法院立案审理。这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既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接地气、高效率的优势,也从根源上解决了调解协议的法律保障问题,为人民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消除了后顾之忧,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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