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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评|精准定调资源税口径,释放税制优化民生红利

编辑:谭强 发布时间:2025/12/0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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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报评论员胡立成


      2025年12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正式施行,其中两类不征税情形的清晰界定,不仅填补了过往征管中的模糊地带,更以精准施策兼顾税收公平与市场需求,为政策落地提质增效、助力产业发展注入务实动能。
 
        资源税作为调控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税制工具,自2020年资源税法实施以来,在规范资源开发、助力绿色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但实践中部分征管场景的政策口径不明确,给征纳双方带来困扰。此前,执法部门罚没收缴的应税资源、工程建设就地开采用于回填的砂石黏土等,因缺乏统一认定标准,易出现征管争议,既增加企业办税成本,也影响税收征管效率。尤其对基建行业而言,工程回填所需砂石黏土就地开采后若按常规应税资源缴税,会直接加重项目成本负担,制约工程推进效率。



微信图片_20251203185929_1930_1362.jpg(图片源于网络)


 
      此次公告的落地,精准破解征管痛点与行业诉求。明确执法部门罚没收缴的应税产品不缴资源税,契合此类产品非市场化开发、无经营收益的属性,避免不合理征税,维护税收征管的合理性;界定工程建设批准范围内开采且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砂石黏土不属应税资源,直击基建行业实际需求,有效降低项目税负成本,以税收政策红利助力基建项目高效推进,惠及行业发展与民生工程落地。这两项规定既统一了政策执行标准,消除地区间征管差异,为税务部门执法、企业申报提供清晰指引,也彰显了税制设计的精细化与灵活性。
 
      从更深层面看,政策口径的明确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举措。通过厘清不征税情形,让资源税征收更贴合资源开发实际,既保障国家税收秩序,又避免过度征税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影响,实现税收调控与市场活力的平衡。同时,清晰的政策导向也能引导企业规范资源利用行为,助力资源节约与高效开发,契合绿色发展理念。
 
       资源税政策的细化调整,看似是征管口径的优化,实则是民生温度与发展考量的体现。随着公告落地执行,税收征管效率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环境更趋优化,资源税也将更好发挥调节资源利用、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在保障税收公平的同时,为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税制支撑。

                                   值班总编辑:贺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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